今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对于检察官来说,全面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就是对残障人士最好的关爱和尊重。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对一起发生在31年前的陈年旧案依法追诉,让暴力施害者难逃法网。
1991年12月一天晚上9点,金山区某镇发生一起命案,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李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34岁的李某因患有小儿麻痹症且腿部残疾,仅靠经营一家小卖铺维持生活,而犯罪嫌疑人陈某则是这家小卖铺的常客。
这天,陈某经事先预谋,携带钢管至李某的家中,持钢管将李某杀害后,窃得若干条香烟及现金后逃离现场。
“本案是一起以残忍手段杀害残疾人的重大刑事案件,当年因证据不足一直悬而未决,虽然已经超过30年的诉讼时效,但针对这类严重侵害残疾人生命权的案件,我们绝对不能让施暴者逍遥法外。”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唐平说道。
金山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针对案件侦查方向、取证要点等提出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规范侦查程序、扎实收集证据。
通过指纹比对,公安机关于2020年12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于次年8月移送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金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坚决惩治侵犯残疾人权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