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一公寓负责人侵吞防疫生活保障物资案被提起公诉

5月22日,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今年3月底起,张某某作为某公寓负责人,受街道委托,负责管理、发放防疫生活保障物资。4月17日至23日期间,其将价值1.3万余元的防疫生活保障物资予以侵吞,并出售牟利。

宝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作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防疫特定款物,有其他较重情节,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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