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但有人却在这些钱上动起了歪脑筋。他们花钱租借他人的医保卡,在各大医院以看病为由,利用老年人的身份低价购买药品转卖套利,8个月的时间里,疯狂骗领医保基金100余万元。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出借医保卡牵出100万元大案2021年7月,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报案称,徐某、谈某等人利用社保卡多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时间跨度长,金额已有十几万元。
公安机关对徐某、谈某等人进行深入调查后,本案的主犯王某、李某等人渐渐浮出水面。
“我路过一家药店时,有一个男子上来问我,是否愿意将医保卡借给他用,每次会给我200元的好处费。我一时贪小便宜,就答应他了。”徐某交代,她是老人吕某的住家保姆,因为经常要带吕某去看病配药,吕某的医保卡就由她保管着。
结识王某后,徐某就不时将吕某的医保卡借给王某。王某每次使用完毕将卡返还后,同时会支付200元好处费。就这样,徐某通过出借吕某的医保卡,从王某处一共获利2000元。
谈某在供述中,也声称曾将医保卡出借给王某。于是,民警通过这一线索,将王某抓获,并顺藤摸瓜抓获李某等人,共查获医院配药单据及发票50余张、各类药品700余盒,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王某曾在2015年10月因倒卖医保药品的行为,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李某是王某妻子的远方亲戚。2021年1月,两人决定合伙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
王某原本只是在医院、药房和超市门口蹲守,向老年人高价回收药品。自从跟李某结伙后,“业务”量做大了,王某开始向徐某、谈某等老年人租借医保卡。
李某从王某处拿着大量医保卡,到一些医院,找固定的医生直接刷卡开处方,然后就拿着医保卡和处方付费配药。药品到手后,两人再将药品转卖他人牟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药剂科为何愿意跟药贩子合作?这起案件发生后,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针对此案犯罪地点跨区、涉及面广,案件呈团伙化运作,隐蔽性强,各环节涉案人员多、犯罪金额大,相关书证及电子证据收集难等问题,提前介入。通过一段时间的侦查,本案的其他犯罪人员悉数到案,其中某医院药剂科的孙某和收购药品的张某,也是本案中的重要角色。
孙某在医院药剂科从事药房仓库管理工作,登记处理药品进出库情况。据孙某交代,药贩子到他所在的医院开药,主动加了他的微信,询问是否有他们需要开的药品。
如果药品数量不够,药贩子会要求孙某从仓库中多放出一些。对孙某而言,首先要保证来医院正常看病的病人能够拿到药,不能把药品全部给药贩子。另一方面,孙某也有求于药贩子。因为药房内的药品如果过期卖不掉,药剂科的所有人都要承担过期药品的费用。因此,他也会找药贩子帮忙处理,避免承担过期药品的费用。
与孙某来往最勤的药贩子是李某,基本上每周都去开药,手里的医保卡也比较多。出手也大方,经常给孙某发红包。
王某的老乡张某明知王某是药贩子,从事低价收购药品的行为,还三次从王某处收购药品,随后坐长途车回老家,将药品卖给老家的私人诊所,从中牟利。
根据王某、李某的供述、聊天记录以及钱款往来,经过医疗保障局的数据筛查分析,警方还确定了其余涉嫌违规租借医保卡的参保人员。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材料可以认定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数额分别达到巨大和较大,考虑到本案尚有犯罪事实有待进一步查证,对三人作出逮捕决定。
31名医保卡出借人被追诉
本案中有大量参保人员明知王某的借卡意图,仍将医保卡出借,被用于虚构病情、骗领药品、诈骗医保基金,金额分别达到数万元。他们的行为导致了医保基金的大量损失,严重损害了医疗保险行业的管理秩序,已经涉嫌犯罪。为此,检察官对31名情节严重的医保卡出借人提出追诉。
最终,经查实,王某伙同李某,从同案犯徐某、谈某等人处以每次或每月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借用上述人员的医保卡,在本市各大医院以看病为由,利用老年人的身份低价购买相关药品,尔后转卖得利。8个月的时间内,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00余万元。
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药品是王某实施犯罪所获得的赃物,仍分三次从王某处收购,并销赃牟利。
王某、李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张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进行掩饰、隐瞒,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王某、李某提起公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王某、李某的案件正在审理中。本案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查证中。
制发检察建议书堵医保漏洞
在本案中,检察官还发现,李某能够在一天内持多张不同参保人员的医保卡,畅通无阻地在医院中进行代为配药、取药,这种异常的行为没有被医院发现和制止。医院部分医生、药房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内外串通,医院的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医生和工作人员存在工作疏忽,为这些不法分子违规配药诈骗医保基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此,检察官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及时查缺补漏,加强对辖区内的医院履行监管义务,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医生及药房工作人员的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医生、药房工作人员应当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认真审核代配药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主体责任,坚守杜绝违规配药诈骗医保基金的防线。
相关职能部门回函表示,对涉案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代配药制度建立和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经约谈该院负责人并发出《监督意见书》,目前已经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