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阿姨的困境之中,一个显而易见的悖论出现在监护人问题上:正是因为无人可依,周阿姨才急需进入养老院。但进入养老院又要求周阿姨提供一个未来关键时刻能为她拿主意、做决定的监护人(详见报道)。为何养老机构坚持要周阿姨提供监护人?监护人的存在到底有多重要?多名养老行业从业者强调,解决养老路上的监护人难题,绝不能走入简单将老人的监护责任推给养老机构或基层组织的误区。相反,更应正视老人在监护人方面的刚性需求,健全解决方案,避免让老人陷入老无可依的境地。自述:一名养老服务从业者的困惑
为什么养老机构在老人入院前,需要监护人签字?作为一名养老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我想用我的亲身经历,作一个解释。
2019年5月,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我们收入院了一名街道介绍过来的“孤老”李楠(化名)。入院时,无论是街道,还是李楠自己,都明确表示,自己是没有监护人的孤老。
尽管将李楠收入院了,但对于老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我多少有些忐忑。没想到,后来,在和李楠聊天过程中,我意外得知,李楠其实是有一个儿子的。但李楠坚决不同意透露他儿子的联系方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过,根据李楠聊天时透露的信息,2019年6月,我还是找到了李楠儿子所在的单位,并通过前台总机转接的方式,和对方通了话。
电话中,我告知对方,李楠目前正在我们养老院生活,但是,对方的反应非常淡漠,电话很快被挂断了。
2021年10月,李楠病重。那一次,我看得出,老人是想去找儿子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似乎不了了之,那一次,李楠的住院费用,最终是由我垫付的。
2022年初,李楠的身体情况进一步恶化。在老人病重后,我第二次通过单位总机转接的方式,联系上了李楠的儿子,告知他李楠病危了。然而,和上次一样,通话很快被对方挂断了。不久后,李楠在医院中病逝了。
考虑到我们从未正式和李楠儿子建立过联系,以及对方此前的态度,我们将李楠过世消息告知了将李楠送到养老院的居委会,委托居委会通过派出所正式联系李楠的亲人,并转告其过世的消息。
但是,直到2022年7月底,李楠的遗体仍躺在殡仪馆中,无人问津。无奈之下,我们只能选择最直接的方式,协同居委会一起,前往了李楠儿子工作的地方,由其单位通知对方,抓紧为父亲处理后事。
终于,在这次拜访后,我接到了李楠儿子的电话。在电话中,对方突然问我,为什么他的父亲去世了这么久,我才通知他?
这句话直接把我问懵了。
在我的视角里,李楠进了我们养老院后,整整3年时间里,从未有人探望过他。我与其儿子仅有的两次通话,都是由我主动发起,通过层层转接,才得以通话。电话中,对方态度冷淡,甚至明知父亲病危,也没有任何行动。如今反怪我未及时通知,这从何谈起?
这种无以言说的感觉,在和李楠家属协商时更加明显了。协商那天,李楠家属这边来了一群人。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从未有人探望过的李楠,竟有这么多亲人。
但是,李楠的亲人们,没人对我们这些年来照顾李楠表示感谢,他们都在说,你们怎么一点道德都没有,老人走了这么久才通知我们?
时至今日,李楠的遗体仍躺在殡仪馆中,无人料理。所以,我想,这正是为什么许多养老院,一定要求老人拥有监护人的原因。
对一名老人来说,其在人生的最后三个月,会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能够代表老人权益的监护人在场,对于老人、养老机构而言,都是一种危险。特别是在现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中,一旦遇到纠纷,机构其实处于弱势的一方。因此,作为机构,我们只能把好进门关。毕竟,老人一旦进入了养老机构,我们就不可能不照顾他了。
这就是我们在现实中会遇到的困境,可能这个规定看上去有些不近人情,但所有看似不近人情的规定,都源自于养老行业里许多真实发生过的沉重的故事。
疑惑:谁来保护监护人缺失的老人?
前述从业者告诉记者,因为监护人不明,导致养老机构承担远超出责任之外的工作,还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
无人照顾的周阿姨,感觉生活中处处是危险。但如果她没有监护人,即使强行进入了养老院,对一名自主能力渐渐丧失的老人来说,生活中仍处处是坎儿。
比如说,最常见的医疗费用问题。
并不是每个老人都有积蓄,有些老人条件有限,除了有限的养老金外,再无存款。一旦这些老人生病,如果没有监护人,这些老人的就医费用,就成了无解的难题。
为了能够让老人得到及时的医治,无奈之下,养老机构只能为这些老人垫付医疗费应用,久而久之,养老机构会因此陷入资金匮乏、无法良性发展的困境。
即使老人本身有足以就医的积蓄,面对敏感的金钱问题,对于老人以及养老机构而言,有一名能在关键时刻为老人做决策的监护人,仍至关重要。
就在前不久,长征镇美源养老院一位老人就因为家庭关系变化,出现了监护人空缺的情况。在老人被确诊癌症后,为这名老人寻找合适的监护人,成了摆在养老机构面前的难题。
我们当时联系了三甲医院的专家,为老人争取到了手术资格。但医院方明确提出,手术需要监护人签字,也就是说,老人需要在手术前确定监护人。”
美源养老院院长汪庆云说。
这位患病老人姓黄,已在美源养老院生活多年。黄阿姨性格开朗,和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们感情很深。没有子女的她多次主动提出,希望将自己的遗产捐给养老院,由养老院做她的监护人。
但黄阿姨的好意,对于养老院来说却非常棘手。监护人本就是在老人失去行为能力后,替老人做决策的人,作为已和老人签订服务合同的另一方,汪庆云本能地觉得,养老院兼任监护人并不合适。在咨询了专业人士后,她更坚信了这一点。
这笔钱这对我们养老院来说没有什么益处,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听。后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引下,我们推荐老人咨询了专业人士,寻找第三方做监护人,这对于老人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汪庆云说,最终,黄阿姨不再坚持让养老院当她的监护人,而是选择了一家专门从事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由组织为她担任意定监护人。
事实证明,选择在意识清醒时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确定监护人,无论对于黄阿姨还是养老院说,都明智之举。
在黄阿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没多久,她的病情就恶化了。此时,一直遵照她的意志做决策的监护人,显得弥足珍贵。
尝试:让老人体面地走完最后一程
黄阿姨因为病情恶化陷入昏迷后,被紧急送入医院。闵行区这家和黄阿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专业社会监护组织,按照医院的要求,派遣工作人员作为黄阿姨的专职监护服务人员,陪黄阿姨进入病房,以方便根据和黄阿姨此前的约定,在关键时刻,按照的她的意愿做出决策。
后来,这名监护人员一直陪伴在黄阿姨身边,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个过程中,黄阿姨不是很清醒。但只要她清醒的时候,我们的监护人员都会陪她聊天,把她当作自己家的老人来照顾。”
闵行区这家专业社会监护组织的理事长顾春玲说。
今年9月,根据黄阿姨的遗愿,黄阿姨和丈夫、孩子葬在了一处。她的遗产也按照她生前的愿望,捐赠给了和她处境相似的老人们。
回顾黄阿姨最后这段人生历程,照顾了黄阿姨多年的汪庆云觉得,老人应该没有留下什么遗憾。
这是一个比较完美的案例。黄阿姨是一位非常优雅精致的老人,她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为自己安排后事时非常冷静,最终她的愿望也都一一实现了,优雅、体面地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
摸索:打通监护堵点尚需共同努力
无论是黄阿姨所经历的,由专业社会监护组织担任监护人,还是周阿姨正在经历的,由居委会担任其意定监护人,都可以视作解决监护问题探索的一部分。
在探索如何为老人解决监护难的问题上,上海始终走在前沿。
2021年3月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是首个提及有关社会组织参与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的地方性养老服务条例。
为黄阿姨实施意定监护的组织,也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现的专业从事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解决老人监护难题上,“堵点”依然存在。
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相较于深入人心的法定监护,意定监护的概念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依然太过于陌生。
无论是想要帮助周阿姨的菊园新区,还是想要帮助黄阿姨的美源养老院,在了解意定监护之前,都经历了漫长的摸索过程。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其实有许多村、居委会、养老机构都有类似的需求,但是因为意定监护的概念太新了,无论是街道干部,还是老人本人,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办法,能够帮助到他们。”
上述专业社会监护组织理事长顾春玲说。
同样是因为新,即使身处困境,许多老人对于选择意定监护上,仍心存犹疑。在寻找监护人问题上,他们常常需要漫长的考察周期。
在服务过程中,顾春玲发现,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老人们往往需要经历长达半年左右的咨询、心理建设过程。对于这个过程,顾春玲非常理解。
“这毕竟是个新生事物,又关系到自己的生死、养老、财产等非常严肃的内容。人们很自然地会对它有个观察期,会非常审慎地做出判断。能否建立起彼此的信任是至关重要的基础。”顾春玲说。
为了维护好这条尚处于脆弱新生期的通道,作为率先吃螃蟹的人,顾春玲所在的专业社会监护组织在处置案例过程中非常谨慎。
因为在上海,甚至可以说在全国,我们可能都是第一家,很多个案场景都是没有参照的。所以我们对每一单、每一例个案,都会仔细耐心地对待,力图完美地解决,为这项工作积累宝贵经验。这样,随着未来可以参照的案例越来越多,大家可能会放心一些。”
在顾春玲看来,她们探索实践的,由专业组织担任监护人这种形式,主要发挥的其实是“填补空白”的作用,即告诉那些实在找不到监护人的特殊人群,还有委托专业社会监护组织担任监护人这样一个选择,有这样一群人,可以帮助他们。
然而,相较于整个社会对新生事物谨慎的探索步伐,身处于养老服务第一线的工作者们,感受到的服务需求明显更加迫切。
面对着社区、养老院中那些监护人异常的老人,一线工作者们盼望着,相关探索能够早日升级为更明确、完善的机制和通道,以解决老人们的监护人缺失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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