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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亲朋好友欢聚难免饮酒。但是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底线不能碰。万一有司机心存侥幸,少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路遇警察设卡检查酒驾时,千万不要逃避,务必主动配合。嘉定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十分惋惜地说:“最近遇到的几个酒驾案子,本来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并不高,如果依法配合民警执法检查,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但却因被告人不配合执法而无法从宽。”因此,配合执法也许还有改正错误的机会。酒驾司机紧急躲避被控危险驾驶
2021年10月某晚,司机胡某心存侥幸,喝了一些酒后驾车上路,偏巧路遇民警查酒驾。胡某一看,连忙从最左侧车道急转弯,将车辆开上附近加油站后面的道路上,试图逃避检查。后来胡某还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当时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5mg/100ml。
依照相关规定,司机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不高的,且不具其他严重情节,可以适当从宽处理。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不高,本来有机会被从宽处理,但却因他有逃避检查的行为而不能从宽。最终,胡某被嘉定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胡某的教训并非个例。另一案件中,李某也是酒后驾驶路遇民警设卡检查。李某不配合不停车,驾车驶离现场,依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当时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mg/100ml,最终也因未配合执法检查而丧失从宽处理的机会。
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类似案件。如果司机依法配合执法检查,根据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相对较低等情况,本可以获得从轻处理,但却因其为逃避检查或驾车冲卡逃逸,或倒车试图逃跑,或拐弯试图躲避,或直接弃车逃逸而失去从轻从宽的机会。
检察官指出,很多情况下,司机为逃避检查,甚至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或因慌不择路实施交通违规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枉顾公共安全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又发生其他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甚至实施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等,此类案件被告人则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甚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最终被法院判处较重的刑期。
酒驾司机冲卡逃离撞伤民警被控袭警
近日,在嘉定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袭警案件中,被告人钟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嘉定某检查站时,遇到民警在此设卡检查。当民警上前向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钟某却一脚油门踩下去冲卡逃离。与此同时,民警被其车辆突如其来的加速启动撞到,整个人都被带倒在地。后经医院诊断,民警的左舟状骨骨折,经鉴定已构成轻微伤。最终,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袭警罪对被告人钟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官提醒:春节期间,大家难免与亲朋好友聚餐喝酒,但大家在欢聚之余,更要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请车友们注意,在道路上驾车时如途遇民警设卡检查酒驾,请务必予以配合,切莫因酒驾而逃避检查,甚至实施其它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使错上加错,悔不当初。
(图片中人物与文中涉及的案件无关)